2025-06-10
全市各用人单位:
近日我市已进入高温季节。为做好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工作,切实维护高温下劳动者的安全健康权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》《安徽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》等法律法规规定,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:
一、广泛开展集体协商。劳动关系双方就劳动报酬、工作时间、劳动安全、保险福利、技能培训等重要事项向对方提出集体协商要约。与劳动者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,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标准。
二、落实防暑降温主体责任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。配备必要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,及时对劳动工具的安全和合规状态进行检查。强化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形下的劳动保护,最大限度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和职业病危害。
三、健全职工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制度。及时向职工普及高温防护、中暑、热射病急救等基础防护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,帮助职工了解高温危害、掌握高温防护措施和个人防护方法,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。
四、加强重点人员防护。突出重点人群,以夏季露天作业的交通、物流、电力、建筑、环卫、公安、消防等行业和存在生产性热源高温作业场所的从业人员,以及货车司机、网约车司机、快递员、外卖配送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为重点,加强对其相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解读,落实防暑降温措施,改善劳动作业条件,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。
安全是发展的前提,做好防暑降温工作是高温季节生产经营活动有序进行的保证。让我们共同努力,完善安全生产保障措施、改善劳动生产条件、加强宣传教育,确保广大职工清凉度夏、平安度夏。
宿州市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
2025年6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