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2-12-19
经12月16日市总党组会议研究决定,现对予以进行2022年第三季度、第四季度生活救助的人员进行公示(附公示名单)。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(12月19日-12月23日)。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资助对象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或以电话方式向宿州市总工会反映。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署名。
联系电话:0557-3060151
联系地址:市职工服务中心(宿州市通济一路199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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宿州市总工会
2022年12月19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