泗县司法局工会“四个利用”学习宣传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

发布日期:2016-03-30 浏览次数:1130

    为维护女职工身心健康,确保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落到实处,泗县司法局发挥自身职能,积极组织工会采用多种新式开展学习宣传活动,把法律法规送到群众家门口、送到群众身边。
    一是利用集中学习时间,挑选业务精湛的律师在全局范围内对《特别规定》进行详细讲授与解读,提高全县司法行政干警理论宣传水平,做到集中学法、积极普法。
    二是利用司法局内网、外网、微信、微博、QQ工作群、微信学习群等平台,图文并茂宣传普及《特别规定》,开启宣传微时代,营造学习宣传的良好氛围。

    三是利用各节点活动,进行普及宣传。3月29日,利用综治宣传月活动,司法局普法志愿者在文庙商城南门把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宣传送到广大居民和妇女同志身边。同时围绕《宪法》、《人民调解法》、《反家庭暴力法》、《公证法》、《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》等其他法律知识开展宣传,免费向现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。据统计,在宣传活动期间共发放了各类法制宣传资料200余份,解答法律咨询12人次,展出法治宣传展板2面。

    四是利用“法律六进”,开展学习宣传进企业活动。司法局工会组织各司法所集中开展一次送《特别规定》进企业活动,宣传普及相关知识,增强用人单位学习贯彻《特别规定》的自觉性、主动性和守法意识,着力提高女职工依法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。
    通过一系列举措的实施,有力营造了全社会关心爱护女职工的良好氛围,对女职工提高依法维权意识奠定了坚实基础。同时提高《特别规定》的知晓率和覆盖率,引导教育广大群众自觉守法、遇事找法,提高维权意识和能力,依法维护自身权益,进一步激发女职工参与泗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建设的积极性、创造性,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(泗县司法局 陈冬芹)